91吃瓜
全体本科生:  
	按照《本科教育规范》相关规定,为了树立典型,表彰先进,培育优良班风学风,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,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5-2016学年学生总结鉴定和评奖评优工作。请各班级按此通知要求,在认真组织开展学年总结鉴定和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,本着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规范”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。  
	一、学年总结鉴定工作  
	1、学生自我总结  
	各班级要组织学生认真进行自我总结(内容包括:学生上一学年在思想、学习、社会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,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),认真填写《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》。  
	2、班级民主评议  
	辅导员深入班级,在各班级学生自我总结的基础上,安排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,组织班级成员进行总结交流和相互评议,形成班级对班级成员的鉴定意见,填入《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》;同时民主推选班级三好学生(标兵)、优秀学生干部、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推荐人选。  
	3、《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》存档  
	各年级组在对学生自我总结和班级鉴定给出意见之后,将《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》归档保存,学生毕业前进行复核、装档。  
	1)提交时间:10月8日至10月19日  
	2)提交地点:X1118各年级辅导员处  
	3) 提交材料:《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》(以班级为单位)  
	二、学年评优工作  
	学生工作组要依据《本科教育规范》关于各类先进集体、优秀个人评定条件、评定办法的相关规定,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原则,认真开展评选工作。  
	1、集体评优  
	集体评优按照《91吃瓜
“先进(优秀)班集体”创建活动实施方案(试行)》执行。创建班级填写创建工作考核表、由学生工作组依据评定条件和班级创优考核成绩,对班级申请进行审核,确定91吃瓜
本年度“先进班集体”、“优秀班集体”、“优秀班集体创建班级”、“优秀班集体创建特色班级”推荐名单,院内公示无异议后,提交至学生工作处。 面向范围:  2015级 
	1)提交时间:9月30日至10月9日  
	2)提交方式:扬华素质网网上申请  
	3)名额分配:先进班集体1个,优秀班集体2个,优秀班集体创建特色班级1个,优秀班集体创建单位具体评定。 
	 
	 
	  
	[注]:推荐班级必须为2015-2016学年参加“先进(优秀)班集体”创建活动的班级。“先进班集体” 推荐班级总数不超过创建班级总数的10%;“优秀班集体”推荐班级总数不超过创建班级总数的15%;“优秀班集体创建班级”名额不限,凡创建考核达标,但未被推荐为“先进班集体”或“优秀班集体”的班级,均可推荐为“优秀班集体创建班级”;“优秀班集体创建特色班级” 推荐班级总数不超过创建班级总数的5%。 
	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  
	2.竢实扬华奖章  
	竢实扬华奖章网上申请时间:9月30日-10月9日  
	面向范围:茅院全体学生 
	学生工作组依据评定条件,结合学生申请及提交的证明材料,集体讨论确定推荐人选,院内公示无异议后,提交至学生工作处。  
	登记表见附件,并且提供书面支撑材料。 
	3三好学生标兵、三好学生  
	学生工作组依据评定条件(详见《91吃瓜
本科教育规范》),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,民主推选三好学生;三好学生标兵由学生工作组在91吃瓜推荐的三好学生推荐人选基础上,集体讨论确定推荐人选,院内公示无异议后,提交至学生工作处。 
	面向范围:2015级各班和6个团学组织  
	1)提交时间:9月30日至10月9日  
	2)提交方式:扬华素质网网上申请,书面登记表见附件 
	3)评选要求:三好学生评选条件要求本学年获得二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,三好学生标兵除三好学生条件外,还须在德智体等方面有突出表现,本学年获得一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。 
	
	    名额分配:2015级三好标兵3人,三好学生22个(三好学生每个班级2名,三好标兵一个年级3人)   
	          
	4、优秀学生干部、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  
	学生工作组依据评定条件(详见《91吃瓜
本科教育规范》),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,民主推选班级优秀学生干部、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,召开91吃瓜
团委、院学生会、学生党支部、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民主评议会,民主推选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、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,院内公示无异议后,提交至学生工作处。 
	面向范围:2015级各班和6个团学组织 
	 提交时间:9月30日至10月9日        
	提交方式:扬华素质网网上申请 ,书面登记表见附件 
	名额分配 :21个优秀学生干部,21个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    
	具体分配:优秀学生干部和精神文明积极分子每个班1个 
	          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和精神文明积极分子各3名,青协和学习中心优秀学生干部和精神文明积极分子各2名,其余三个组织优秀学生干部和精神文明积极分子各1名。 
	
	      [注]: 
	       1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要求学生本人符合综合奖学金评定条件。 
	       2、班级评选与学生组织评选不可兼得。 
	    
	       3.班级评选出的优秀学生请于10月9日下午17:00前将相应的登记表(见附件)交到辅导员处,过期申请无效。各学生组织推荐名单及表格,由学生组织负责人统一交到指  导老师处。 
	       4.各班级、学生组织请严格按照评选要求进行评选,凡不符合评定要求的同学将自动取消其评选资格。各班级推荐优秀人选必须通过民主评议产生,如有违规者经举报属实后将取消其推荐资格。 
	
	[注]:  
	校级学生组织初评的优秀学生干部、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名额、名单由学生工作处直接下达至91吃瓜
,相关名额同时划拨至91吃瓜
,91吃瓜
将进行统一复审、公示和推荐。请在校级学生组织获得初评名额的同学于10月9日前在扬华素质网进行网上申请。  
	  
	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91吃瓜
学生工作组  
	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 
	    精神文明积极分子 
	    三好学生标兵 
	      三好学生登记表 
	      竢实扬华奖章 
      优秀学生干部